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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一)

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

——谨以此文献给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设中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一)

 

王双林

 

中共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把它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指导思想。对此,全党高度赞同,全体人民衷心拥护,全球舆论反响热烈。国内舆论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飞跃。是我们党书写在历史上的新的重大贡献,是中国共产党人新时代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国外舆论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似乎涵盖了中国继续发展面临的所有决策和涉及的所有挑战。”(注1) 十九大之前三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党和国家金融工作四项原则,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精髓和要义所在。产权交易领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当把贯彻落实金融工作四项原则作为基本点、发力点、落脚点。

“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金融工作四项原则中的第一项原则,凸显其意义重大而且非凡。就产权交易领域而言,贯彻落实这项原则首先需要从认识论的高度切入关键、解决问题,即,认清经济社会发展与产权交易之间的源流关系;认清产权交易伴随经济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认清对于产权交易诸构成要素的认识,亦即对于产权交易制度、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方式、产权交易市场的看法、想法、说法等,无不从属于产权交易本源观,无不因应构建和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观的现实要求,无不攸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产权交易领域的指导地位与实践成效。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构建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产权交易本源观,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因此,对于产权交易本源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值得产权交易领域相关各类行业、企业、机构和从业者关注并参与。    

一、初谈起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起源于因应、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起源——回归本源首先需要谈开的话题

大江东流,不舍源头;构筑梦想,不忘初心。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这样从容宣示不忘初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注2)

于是,当我们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问题进行关注和探讨的时候,必定会重拾一个已经渐行渐远的话题,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的源头是什么、在哪里、怎么样。因为,本源问题说到底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决定事物能否产生、是否存在的基因、主因、前因问题;另一方面,是左右事物成长、催化事物成熟的渊源、根源、资源问题。这两个方面问题都属于产权交易领域的基本问题。对于这个基本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决定、派生、影响着对于产权交易领域所有具体问题、局部问题、个别问题、当前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既然,服从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本源;那么,作为本源的源头,新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制度在其初创状态或奠基时期,可不可、是不是触发了产权变革、产权转移、产权配置的原始资本需求呢?能不能、会不会孕育着产权运营、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等现代金融需求呢?答案确实、应当、必然是肯定的。

历览我国经济血脉中的产权、产权变革、产权转移、产权转让、及至产权交易,就会看出,当下熟识于我国资本市场、遍布于城市与农村经济组织、浸润于整个经济社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活动,早在70年前就打下了伏笔,60年前就泛出了滥觞,30年前就形成了泽被后市、穿越时代、间插曲折的趋势流。 尽管,那些年的那些产权交易活动,尚未臻至于并且无须等同于今人语境里的“产权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但是,那些年的那些产权交易活动当中,的确有产权交易的本源所在,的确有产权交易机构的摇篮所在,的确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者的初心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在中国大陆土崩瓦解,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建设开辟了宽广的道路。关于新中国的国民经济性质、社会性质、政权性质,业经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研究,分别确定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社会”、 “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 建设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向社会主义社会全面过渡做了根本准备;同时,轰轰烈烈地开展以没收官僚资本、和平赎买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为内容的革命行动,为进入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充分条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走中国自己的道路,我们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注3)——自称“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我国当代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大实话,如是阐释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藉此打开改革开放的大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与发包、国营企业产权转让与受让、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国有企业资产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等,以一个一个标的项目的形态纷纷走进产权交易场所。国有资产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进场、在场、完场交易,实现了保值增值与优化配置。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私营企业的资产也相机进场交易,实现流转和增益。以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为基础,以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社会生产力为目的,通过一轮接一轮的重大改革行动,产权交易得以深入有序地实施、实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活动初见体例,产权交易制度趋于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渐成体系。

2.没收官僚资本、驱逐外国资本强权特权——产权革命赢取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一桶金”

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推进以及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生了中国近代史上深度空前的产权关系变革。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均被废除,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贸易、投资、关税、侨居、招募等经济强权特权统统被废弃,除台湾、香港、澳门等少数地方外,人民政府通过行使国家主权驱逐了上述强权特权的巧取豪夺者。官僚资本家和官僚地主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悉数被剥夺。当他们失去了具有垄断与剥削性质的财产权之后,其原先的社会身份随之发生颠覆性改变,即,变依赖资本剩余价值与土地地租供养的“寄生虫”,而为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其中除极少数顽固不化者外,绝大多数成为重获新生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也就是广大人民中的一员。截至1950年,累计5200余家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和金融企业被没收和接管。(注4)从此,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经营管理权集中于人民政府;相当于通过产权革命为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赢取了“第一桶金”。以此为主要基础,我国国营经济的原始资本开始形成规模。

3.土地立法——优先规制农村产权变革

中华民族藉农耕而安邦、取境、定户、生息长达数千年;农业文明发源在诸业文明之先,土地产权的地位居于诸类产权及权益之首。“平均地权”被曾经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奉为三大纲领之一。中国共产党从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到领导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一直将解决“地权”问题放在极其重要、相对优先、久久为功的战略位置。

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产生了《井冈山土地法》(1927年12月),《兴国土地法》(1929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年11月)。抗日战争时期,为结成民族统一战线,动员一切力量打败侵略者,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实行了以减租减息为主线的土地改革,开展了以开荒种地、自给自足为标志的军民大生产运动。全国解放前夕,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据以规制解放区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依据上述法规所开展的“打土豪、分田地”和“减租减息”运动,触及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核心——地权。而前者,是变革土地所有权;而后者,是变革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至于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形成的“地权”及其附属权益,则显然超越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约束,裹挟着合作经济、公有经济、军民融合经济的基因。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律冠名为“土地改革法”,可谓地地道道、名副其实。通篇六章四十条充满了以土地改革法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建设的法治精神,贯穿了通过农村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土地所有权改革,加快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鲜明主旨。第一章总则所属第一条也是总则唯一条款,开宗明义地表述为:“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在总则唯一条款里面,蕴含了土地改革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的核心理念——“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蕴含了衡量土地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解放农村生产力”;蕴含了引领和覆盖土地改革各项措施、办法、要求的现实主张。仅以第五章第三十条为例:“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在这个条款里,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证”,就是地产确权;“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土地” ,意味着农民就确权的自有土地,可以像其它商品一样,进行自愿、有偿、等价、循环式交换。

土地立法使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井然有序地展开。截至1952年,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7亿亩土地的所有权,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原土地所有者交纳的3000万吨粮食的地租,同时分得了包括上亿件(个)大型农具与牲畜在内的生产生活资料或资产。(注5)

4.“和平赎买”——创造私营工商业产权整体转移的成功先例

上世纪50年代前期,我国对于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成功地使用了和平赎买方式。和平赎买的实质是:国家采取非强力剥夺、非强制没收的方式改变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有偿地将私营工商业资本改变为国有资本,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所谓“赎买”、“有偿”,具体说来就是让私营工商业主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同时让渡企业所有权及经营权。相当于“交易”概念跨越时空,在那个时代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务实表述。和平赎买的步骤:一是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对私营工商业加以利用和限制。二是实行公私合营。1952年下半年最先对私营金融业实行公私合营。资本家交出了经营、财务和人事“三权”,只享有经过清产核资所明确的股权并拿一定份额的股息。三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按照国家税收、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出资方股息红利各占比例,在全行业进行利润分配;统称为“四马分肥”——国家税金分得30%,企业公积金分得10%-30%,职工福利金分得5%-15%,股东红利酬金分得25%。至于原私营工商业主变身为新企业股东后享权取息的时限,开始定为7年,后来延长至10年。

显然,公私合营企业属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而其经营权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到1956年底,实现公私合营的企业占原有私营企业数的99%。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已基本上不复存在。此时的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营占68.2%,公私合营占31.7%。(注6)

5.“三自一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的先行探索

人民公社化经济体制实行不久,就暴露出政社不分、产权悬浮、吃大锅饭等一系列弊端,超越了农村现实需求、忽略了农民的意愿、拖累了农业发展。于是,党中央围绕国民经济整体调整和恢复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一度提出放权改革政策,统称为“三自一包”。即,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三自一包”政策的总体精神是:放还给农民一些与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权,或者叫作农户自主经营权。

自由市场与农民自主经营权的关联在于,“家庭副业的产品和收入,都归社员所有,都归社员支配。在完成同国家订立的定购合同以后,除了国家有特殊限制的以外,其余的产品,都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注7)

自留地是农业经济组织分配给成员的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自留地的所有权依然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于自留地行使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免交农业税。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农户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因此自留地生产与经营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

自负盈亏,就是农民个人或家庭从事自由市场上的买卖(交易)活动、从事自留地生产经营的盈利与损失,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包产到户,则在更深程度上触及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早在新中国初期,一些地方为了渡过经济难关,默许刚刚翻身解放的农民自主和自发地包产到户。至上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包产到户再度被引为旨在克服农村经济困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激发农民劳动积极性的管理办法;到1962年7月,全国有20%以上的农村实行包产到户。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三自一包”没有得到持续和完全的实行。但是,“三自一包”、特别是“包产到户”所体现的农村生产资料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的改革调整思路,经过十几年的坎坷与搁置之后,终于在当代改革开放中得以落地并加以完善。   

6.“双包”责任制——让改革首先从农村产权关系上取得突破的伟大创举

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搞起了“包干到户”:生产队与每户农民约定,先把该缴给国家的、该留给自己的都固定下来,收获以后剩多剩少都是农民自己的。

这个被农民兄弟自称为“大包干”的做法,在其随后向全省、全国的推广过程中,逐步完善为“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提升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实施形式。“双包”责任制较之十几年前部分地方试行的“包产到户”,又加注了产权管理、产权经营、产权委托与承包意义上的创新因素;并且赖以构建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农户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共同体。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所有权属于集体,生产经营活动和权益实行统分结合,生产经营收入与利润按劳分配。

“双包”为实施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分配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的弊端,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双包”责任制在党中央的肯定和支持下,得以迅速推广。全国范围实行“双包”责任制的生产队1980年占50%,1982年为86%,1983年达到93%。

实行“双包”责任制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是十分显著的。1978年到1984年,中国农产品产值以不变 价格计算 增长了42%。其中46.89%归功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注8)

7.“松绑”——兴起企业产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松绑”,是上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主战场——城市改革过程中引进的概念,它所对应的实际工作是企业自主经营、政府让利放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的大门之后,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以增强国营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的城市改革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1984年3月,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福建日报等媒体在显著位置,登(转)载了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以《请给我们“松绑”》为题致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公开信。信中呼吁:“给予企业必要的人事权、财权、自主经营权。”这封信,对于产权改革、对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对于国营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经营权,都表达了极大的渴望和需求。“松绑”放权的影响,很快从八闽遍及全国,成为国营企业改革、乃至城市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对于这封“松绑”信及其影响 ,曾经在闽连续工作17年之久的习近平同志有着深度的了解和关注。2014年,当55位厂长经理呼吁为企业“松绑”放权30周年前夕,福建30位企业家以《敢于担当 勇于作为》为题联名致信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总书记收到后随即回信。

  总书记回顾:“30年前,福建55位企业负责人大胆发出给企业‘松绑’放权的呼吁,很快在全国上下形成共识,成就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段佳话,我对此印象犹深。”  

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如今你们作为多种所有制、多种类型的企业负责人,就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建言倡议,很有意义。当前,各级政府正在加快转变职能、大力简政放权,目的之一就是让市场更好发力,让企业创新创造源泉更加充分涌流,这是又一次重要的“松绑”放权,也是企业家更好发挥智慧力量的历史新机遇。”

总书记希望广大企业家:“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闯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断做大做强,促进联合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有所呼,党和政府必有所应。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有权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依照规定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有权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等等。”上述“两权分开”、“六个有权”,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和政府对企业实行集中统筹、包揽一切的做法。

由此,可以并且应当把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视为确定全国范围的企业产权转让活动起步、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市场孕育和诞生的“第一号令”。

据此,完全能够就国有产权转让的起源问题,进行回归本源、聚焦史实、还原客观、精准无偏的认知;完全能够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本源问题,进行放眼全球、通观全局、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解读。

历史长河奔流中不时有让后来者感到惊异、但又确实属于客观规律所使然的某些巧合。就在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打响第一枪的南昌市,于上个世纪80年代领先产生了企业产权转让“第一号令”落地的完整案例。当年,曾任全国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政府省长,时任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市长的程安东同志,率先通过中央媒体,系统推介南昌市探索国营企业产权转让的五条经验(注9):一是,产权转让有利于在保持社会安定的条件下, 实现对一批劣势企业的调整,又为搞活现存固定资产的流动资金找到了一种新办法。二是,产权转让启动了南昌市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投资体制的改革。三是, 产权转让开辟了企业家成长之路。四是,产权转让重构了南昌市微观经济组织结构,形成拳头产品的高度集中化,一般产品生产的髙度分散化的格局。五是,产权转让开辟了南昌市筹措建设资金,发展新技术产业,建设现代化新企业的高投资效益的新途径。

过去30多年间,上述五条经验已经被企业改革的实践数度刷新。眼下,更为值得多方回味和追思的,是生动挺立在五条经验背后的“国企改革故事”;也就是当年出发时节,国营企业产权转让的那些活动、事件、机构和案例。

——自1985年起,南昌市政府组织开展企业产权转让工作。始有江西三波电机总厂兼并南昌电器总厂,开创该市国营企业之间相互兼并的先例。由于两厂生产要素得到比较合理的配置,使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实现产值、利润和上交利税比上年增长44%和 19%。

——江西三波电机总厂兼并南昌电器总厂的案例产生示范和引导效应,企业产权转让活动在面上有效展开,为南昌市国营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注入了动力。在实行了产权结构调整的市属国营企业当中,1987 年总产值比上年度增长35.3%,利润增长24%  。

——1986年,南昌市政府成立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该办公室作为南昌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设的专门从事国营企业产权转让业务机构,依据市政府颁发的《关于推进产权转让的试行办法》,对企业资产进行统一的分账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产权转让活动,承办企业产权拍卖、兼并、租赁和承包等日常业务。藉此考证,该办公室可能是如今中心城市产权交易机构的“摇篮”之一。

——南昌市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开拓业务,为该市国营企业产权转让活动规范、健康、持续走向产权交易市场助力和服务,充当了南昌市乃至江西省国营企业产权结构调整的 “育种站”和“试验田”。 1989年,南昌市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携手江西三波电机总厂,共同组织了全省范围的“国营企业产权转让研讨会”,研究推进国营企业产权转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探索规律。

8.起源追溯给出的结论——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心骨”统一产权交易的“起源观”与“本源观”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综合前文1——7所述,我国产权交易的起源与本源是贯通的。由此进行演绎推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起源观”与“本源观”应当是有机统一的。这正如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李大钊教授遗著《守常全集》的题记中所言:“以过去和现在的铁铸一般的事实来测将来,洞若观火!”该题记出自鲁迅先生的手笔。这两位革命家兼思想家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洞若观火,共同揭示了一个 “铁铸一般的”定理:过去、现在、将来在事实上是贯通的,是不应也无法割断的;若要认识过去、现在与将来是贯通的,首先就要确认并尊重“铁铸一般的事实”;只有借助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才能透过浩如烟海的历史事实,披沙拣金,追寻初心,获得真谛,编织和构筑交易昌兴、经济常兴、市场荣兴、民族复兴之梦。因此,若要让产权交易的“起源观”与“本源观”获得有机统一,首先必须力争 “心有灵犀”和“洞若观火”;这颗“心”,乃是通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心;这束“火”,可以类比普罗米修斯之火。就是说,首先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心骨”,用以理顺对于起源与本源关系的基本认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之上,把产权交易的“起源观”与“本源观”统一起来,把所有产权交易主体的力量汇聚起来。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心骨”,从“全程”的深度来认识产权交易的本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观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将产权交易回归本源,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始终将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产权交易的供给之源、创业之本、兴业之道、成市之基。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心骨”,从“全民”的高度来认识产权交易本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让产权交易在“发现价格、发现投资人”的基础之上,更多地发现、更强地体现、更好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最高利益、根本利益。

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心骨”,从“全局”的维度来认识产权交易本源。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够将产权交易制度安排、产权交易主体培育、产权交易方式改进、产权交易市场布局等,统筹起来,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从而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心骨”,从 “全球”的广度来认识产权交易本源。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指出: “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想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 中国越来越走近世界舞台中心。产权交易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将继续助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有产权交易不可或缺的存在。中国经济发展对于全球经济贡献率中有产权交易的占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沿革中,裹挟有外国经济理论或经验如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那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本源上的借鉴。经过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正在以巨大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走向全球,超越新制度经济学及其 “交易费用定理”、“经济人的假定”等在国情、地域、发展阶段上的局限性。对于这一点,就连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始作俑者也有所认同。企业产权交易成本论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先生于生前曾经断言:“中国的市场经济道路也是一个有着中国特色的故事。”“中国将不仅仅是全球的生产中心,也是创造力与创新的源泉。”(注10)可以预见,未来全球经济发展中,将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在内的中国声音、中国故事、中国范式。

二、再谈本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于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初心不改,才能牢记使命、遵从使命、履行使命、效力使命。承第一篇关于产权交易起源问题的探讨所述,回答产权交易本源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金融工作四大原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金融领域包括产权交易领域的具体化。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观,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实践基础和理论源泉。只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才能有效研究、回答、解决分布于产权交易本源问题中的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具有历史渐进性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性质决定产权交易制度的性质,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制度。探索、实行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制度,一定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渐进历史过程;而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的,也不是靠单项政策法规出台就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更不是有了交易规模和大型项目支撑就能够跑至终点、落实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的胚胎、孕育、成长、成熟,始终以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本源,所以才能够生生不息、活力常在。

首先,从产权交易制度的源头来看,可以追溯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向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过渡时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赎买的设想,创造性地付诸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实践行动,有效地采用和平赎买方式,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对于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城镇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平赎买方式中的“四马分肥”分配原则,蕴含了产权当家、股权分成、成本核算、利润均摊的经营管理思路,对于后来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建立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均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在于前者,率先“大包干”的安徽凤阳小岗村给出的通俗说法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在于后者,我国《公司法》第3条、第34条、第166条、第168条、第186条等,关联指明了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一是弥补公司亏损,二是提取法定公积金,三是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是支取普通股股利,五是清偿公司债务。综上不难看出,“四马分肥”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农村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制度息息相通,和平赎买手段具有产权交易的初级属性。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强势驱动下,作为一种对价,私营工商业资本家及手工业主服从或愿意就其财产权实行转移,从而实现产权易主后的经济社会预期效益。在这里,赎买者付出的代价,明显小于被赎买者出让产权的实际价值。就和平赎买方式的重大经济意义、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历史意义,当年,毛泽东主席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思想家的睿智和气度,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语言,给予一语中的、入木三分般的概括:“出这么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注11)

第二,从产权交易制度的性质来看,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结晶,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产权交易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内容。四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会停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建设就不会停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胚胎、在此后十几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坎坷中孕育、在党的十一届三中会启动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呱呱降生。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制度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和成果,它必然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而成长并成熟,必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  

第三,从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沿革来看,它的渐进过程大致体现为四个阶段:  

——规则探索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 90年代前期。一些地区、部门根据中央关于让利放权、抓大放小、开放搞活的精神,针对本地区和部门的实际组织开展企业产权转让活动,出台了诸如南昌市《关于推进产权转让的试行办法》(1986年)这一类的工作规则和办法。政府责成经济部门,或新设事业单位,依据上述规则、办法实施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就经营管理权限和结构进行调整。据历史文献显示,改革开放后较早一批产权交易成文规则(办法、意见)还有:《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国家体改委,1989年,注12);  《深圳市国营企业产权转让暂行规定》(1989年,注13);《关于推行企业兼并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试行意见》(武汉市政府1988年34号文件,注14);《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的意见》(1988年,注15)《成都市企业产权交易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987年,注16),等等。

——机制初创阶段,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本世纪初。作为产权交易机制创新的普遍性、实体性、标志性成果。象南昌市“企业产权转让办公室”这种机构,在全国各地纷纷破土而出。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这类机构兼有行政属性和市场取向。最能表明“政市兼有”情况的是产权交易机构的冠名——“办公室”、“事务所”等,大都成为当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或“产权交易市场”的前身。待到2009年《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时,又将其定义为“产权交易场所”。这表明,产权交易机构从行政事业单位向市场经济组织转变,是一个稳步前行的过程。“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产权交易的市场化机制,在城市改革中被广为复制,最多时全国大、中城市建有产权交易机构300家左右,经过先后两次全国范围的清理整顿和竞争打磨,减少至2002年的170家左右。

——法制完善阶段,本世纪初至目前。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决定》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就赋予产权交易制度建设以更加深广的预期,提出了更高水准的要求。全国人大出台《企业国有资产法》,确定国有产权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中央纪委推动建立“应进必进、进则规范”的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十几个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制国有企业资产进场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将“国有产权转让”提升为“国有资产交易”,新设“企业增资”专章及条款,使产权交易的资本流转性质与功能,在部门规章中得以系统确认和全面规范。在这一阶段,产权交易机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初步达成了向产权交易所的转型。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推动成立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进一步健全了产权交易行业自律制度。

—— 体制成熟阶段。以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集结号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站到了新时代的出发地。习近平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分为 “两个阶段”战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即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尽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进军征程中。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必定是具备“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制。再经过数十年的持续奋斗,必将建成基础稳固、功能完备、体系强大、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体制。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主体是发展共同体

在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权交易主体呈现市场化、行业化、细分化的趋势。目前经济社会中的产权交易主体,是以产权为中心、以交易活动为纽带构成的庞大的利益关系组合。混合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新经济组织、各种范围的社会组织等,均涌入了产权交易主体的大军。

——产权交易用益主体。就是把产权交易用作为外部经营手段与保值增值渠道,藉以进行产权权属转换、权能优化、权益流转的转让方、受让方,包括多种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这是决定产权交易业态发育、发展成为市场的基本力量。其中的我国国有企业以及经营性公共事业单位属于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其中的中央企业属于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则属于市场发展的新增力量。

——产权交易实施主体。为产权交易活动的实际组织者,是《企业国有资产法》意义上的、指定的“产权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由“产权交易机构”嬗变面来,自从有第一个产权交易机构时起就已经注定,此后的嬗变过程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终止。“产权交易场所”的当前构成,有产权交易平台、机构、设施、规则等要件。这是组织、协调其他产权交易相关主体参加或参与产权交易,并为产权交易的完成提供配套条件的关键力量,

——产权交易参与主体。为参与产权交易的经纪机构、评估机构、法务机构、审计机构、会计机构、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等。这类主体,以一对多的方式参与预有其他主体的产权交易活动,是决定产权交易活跃度与规范性的辅助力量。

——产权交易监管主体。为行政监督管理机构,新设的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财政部门、国资监管特设机构,人民银行以及工商、审计、税务、土地规划等职能部门。这是政府面向产权交易市场发挥“更好作用”的行政力量。

——产权交易自律主体。为产权交易领域的各种范围和类别的社会组织。包括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在内的诸多行业协会商会。这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相对于政府的“第三方力量”。

——产权交易关联主体。我国国有资本或民营资本在国外或境外通过收购、兼并、合作控制的企业,便是我国产权交易的关联主体。境外投资机构与合法经济组织,当其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融资活动时 ,将与依法与我国产权交易主体享受一视同仁的市场主体待遇。

如此庞大、多元、自为、进取的产权交易主体,当其围绕产权交易进行相互联系时,必然形成一种繁复、多维、开放、能动的社会关系。因此,产权交易主体不仅仅直接接受产权交易实务规则、办法、流程的规制和调节,也不仅仅接受基于商品经济交换规律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指引和驱使;同时,还在接受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特殊规律的支配和作用。因此,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的“共同体”理念,能够并且应当成为所有产权交易主体建立相互之间关系的共同选择与价值取向。    

五年前,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大闭幕后首次进行外事活动时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五年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重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同时,又作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党章修正案新增“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内容。此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先后写入了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决议、第72届联大负责裁军和国际安全事务的第一委员会会议决议。上述文献表明,共同体理念的应用已经从外交领域扩展延伸至民族事务领域、生态环境建设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事业。它不仅对于全球各个经济体实现互利共赢,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时,就国内经济社会中的各类利益主体而言,也指明了构建发展共同体的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作的精辟论述:“努力扩大各方利益的汇合点,不能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要互相补台,好戏连台。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摒弃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旧思维。”

能够体现产权交易主体是发展共同体的案例很多。最为著名的有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分别出资共同组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2008年8月,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此前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企业5 年累计投入1123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资问题突出,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1/3左右。电信运营商共享资源、共谋发展的呼声随之而起。2010-2013年间,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提出该年度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考核要求和考核指标。2014年3月,由国资委牵头,会同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会商铁塔公司组建的重大问题,设立铁塔公司协调组和筹备组。2014年7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分别出资40.0亿元人民币、30.1亿元人民币和29.9亿元人民币,在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各持有40.0%、30.1%和29.9%的股权。随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2015年10月中国铁塔公司宣布向三大电信运营商收购全部存量铁塔相关资产,资产评估值合计约2314亿元人民币。并以20%的溢价、超过900亿元的现金支付和股份增发收购,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同时引入新股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手打造全球最大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公司。据大数据显示,中国铁塔公司2014年7月18日挂牌成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全行业新建基站共享率大幅提升至74.4%。与过去三家运营商各自建站相比,少建铁塔及基站26.5万座,直接节约投资约500亿元,节约土地资源1.3万多亩。据该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称,拟于2017年引入民间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择机上市。(注17)

在农村改革中,构建产权交易发展共同体情况就更多了。例如,2016年10月,河南省政府在长葛市召开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推广了长葛市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经验。会议将其经验总结概括为:“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共同体。”(注18)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方式趋从生产方式

一直以来,对于产权交易方式有多种划分。有的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划为六种方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有的按交易标的划分五种方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有的按交易流程的属性划分四种方式——招标投标、拍卖、网络竞价、协议转让。  

产权交易方式的上述划分,总结、反映了从事产权交易实务工作经验,其中有的被吸收为政策法规条款,成为产权交易领域规范创新的元素。但是,上述划分也有局限性,基本上局限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思路当中。在相当程度上不能适应日益丰富多样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需要,其合理成分与普适效应正在快速递减,越来越难以穷尽事实上、实践中、趋势里已经存在的林林种种的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特别是,当各种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所依托的行业主体之间产生利益摩擦或无序竞争时,由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产权交易方法或渠道划分角度过杂,解释权属和权限模糊,行业背景单调,因而往往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显得效力不够足、效率不够高。

有鉴于此,应当以产权交易本源观为引领,进一步认清产权交易方式趋从生产方式的规律,从而对于产权交易方式作出概括性、实效性、前瞻性更强的界定。

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谋得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体系。通常把物质资料生产的物质内容称作是生产力,把其社会形式称作是生产关系,这两者都是生产方式的建设性内容。换言之,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能动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趋从生产方式的实践逻辑,主要体现为以下诸方面:

——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赋予产权交易方式以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功能。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手段,同时又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控手段。换言之,产权交易方式既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体现政府调控资源配置的“更好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驱使产权交易方式的社会根源。从党的八大揭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社会生产的矛盾”,到十九大揭示“人民对于美好生活追求日益丰富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沧海桑田60年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产权交易方式也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运动中与时俱进,伴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创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产权管制为特征的交易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以产权流转为特征的交易方式。

——我国生产要素(劳动力、土地、资本、科技、企业制度)的供给状态和供给需求,要求界定产权交易方式必须坚持有主有从,做到主从清晰、主从顺畅、主从兼顾、主从两利。概括起来就是:以宏观产权交易方式为主,以微观产权交易方式为从;以进场交易方式为主,以场外交易方式为从;以平台运作的交易方式为主,以机构运作的交易方式为从;以企业法人交易方式为主,以其他法人及自然人交易方式为从。其中,产权交易平台的构件起码要“四有”:有相当规模的人才、设施;有比较成熟的交易规则、流程;有足够多的存量和增量进场交易资源;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与聚合力。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引领产权交易方式的持续进步。中国共产党作为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对于国家各方面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把国有资产作为执政的物质基础,把国有企业作为执政的政治基础,把各类集体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组织作为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宪法和法律宣示国有资产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通过党章承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些,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方式进步的根本保证。

归结以上四个方面的实践逻辑,就其本质与核心而言:产权交易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要素之一,是推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城市和农村改革一体化的重要成果,是打造金融品以及资本品或权益品的生产与流转过程。只要是坚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只要是遵循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统一规律的,只要是符合经济资源及金融资源开发与利用原理的,只要是有利于产权交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那么,这种产权交易方式在历史上就有存在价值,而不应该被忽略或者遗忘;在现实中就有应用价值,而不应该被挤兑或者排斥。在这个问题上,要超越 “术业有专攻”、“市场有边界”、“隔行如隔山”、“平台等于市场”等单纯业务观点,把各种交易方式统筹协调、集成匹配起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前不久,因其具有绝对或相对自主知识产权而备受追捧的我国高速铁路、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网络购物,被“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青年评选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20国青年们给出的评定理由是:“‘新四大发明’是我们最想带回祖国的生活方式。”言下之意,20个国家青年欢迎中国的“新四大发明”进入本国市场,以改变从前的“生活方式。”就20国青年的“生活方式”观,域外人士不宜多加评论。但是,就这个案例举一反三触动独立思考则实属必要,料定不难得出可供用来自我鞭策的结论,即:包括产权交易方式在内的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下的任何一种交易方式,如果其不能够借助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新兴科学技术来主动进行提质增效、升级换代,便都将会面临被边缘、甚至被淘汰的可能。

这是因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等新兴技术,已经向产权交易方式平台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提出了带有紧迫性和强制力的要求。所以,微观交易方式一定要服从平台交易方式。鉴于枚举式、行业性、实务层的产权交易方式在微观层面依然具有适用性,对其应当采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在界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交易方式的同时,如果将传统观念下和微观领域中的“产权交易方式”,精准界定为“产权交易方法”,或者界定为“产权交易渠道”,则会更加便于交易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运用。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始新征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入新时代,开始新征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并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立足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建设产权交易市场,必然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作出新努力、解决新问题。进而,让产权交易作为资本市场的有机构成,回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源,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履行服从的使命;在更优质量、更好效能上完成服务的任务。

第一、重塑市场理念引领服从服务。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本源问题,是一个已经涵括在产权交易本源当中的问题。其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宜应由产权交易本源问题的答案来统筹揭示。这样说的政策依据,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发(2015)22号]的原本阐述,即:“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  这段60余字的经典式简述,从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理论判断的高度与深度,实现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理念的重大创新。

——突破了视资本市场的顶层为证券交易、视资本市场的底层为产权交易的传统理念。

——校正了证券交易属于场内市场 、产权交易属于场外市场的“舶来” 理念。

——呼应了国有产权交易属于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与其它公共资源交易共用平台的同存共生理念。

——拓展了产权交易机构等同产权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等同产权交易市场的狭义市场理念。

——提升了产权转让等于产权交易,产权交易活动等于产权交易市场的粗放业务理念。

——深化了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多种所制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渠道进入资本市场、培育资本市场、成就资本市场的共建共享理念。

——确立了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平行定位于资本市场的全面完善理念。可以视为其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同步、携手、比肩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的新起点。 

仅就产权交易市场而言,回溯来路,塑造前程,应当向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 “两权分开”、“六个有权”的政略政策看齐; 把握现实,进军未来,应当向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全新判断看齐。这样,才能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建设全国统一的、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产权交易大市场;才能够让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在共建全国范围大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分享必有的成果。

第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服从服务。加强产权交易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产权交易法”进入立法程序,将产权交易由业务形态向市场形态、由分治形态向法治形态提升,带动形成更加健全的法治体系。运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推动在社会分工和产权经济发展基础上形成各地市场相互依存、优势互补、整体协调、开放高效、通达顺畅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中介的自律和自治。进一步消除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使产权作为资本能够依据经济规律和市场秩序在全国范围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中国产权协会先期组织了专家开展有关“产权交易法”立法的建言献策工作,跟进组织了全国产权交易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创建工作,意在、志在、重在从产权交易法治化建设与产权交易信息化两个方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服从服务。

第三,统一市场规则优化服从服务。以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财税体制和财权事权划分为基础,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前提,统一进场交易规则、网络交易规则、交易服务标准。缩小区域市场差距、约束地区封锁的法律制度欠缺、监督监管乏力等,针对现实问题,着力消除各类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流转和交易体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媒体和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环境。近年来,中国产权协会围绕社会组织进行行业自律的职能,着眼统一市场规则优化服从服务,建立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介诚信服务会员单位等,就属于市场规则统一方面的治本之策。

第四,引导市场竞争促进服从服务。实行“国进带民进”,创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我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和70%以上的就业岗位,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形成不同交易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克服民营经济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倡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法律和监管待遇。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和保护。继续完善和落实有关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支持。在这方面,中国产权协会发挥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全国性行业性品牌协会的影响力,通过组建投资运营专业分会、市场服务专业分会,将上百家国有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吸引到产权交易自律体系当中,本着“共享竞合”的志向行使市场主体的话语权,是为引导市场竞争促进服从服务的创新之举,亦属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项贡献。

第五,完善市场结构平衡服从服务。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展,实行产权交易市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动。针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下,我国土地交易还不充分,大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缺席、缺位、缺省的问题,大力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上市交易,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防止土地流转价格扭曲,充分挖掘集体建设用地的巨大潜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途径,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完善农民宅基地与房产制度。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让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途径流转土地。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三,续谈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

《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系列,旨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伟大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为背景,以产权交易领域的基本问题为对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话语体系,追述产权交易活动、感悟产权交易制度、认知产权交易主体、辨析产权交易方式、见证产权交易市场。循着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起源问题、到本源问题、再到资源问题的思考脉络,对应形成探讨文稿三个篇什。第一篇,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来自哪里”;第二篇,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为了什么”。

就上述两篇概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源流是贯通的,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有它的本源存在,也都有它的流程轨迹。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本源的源头,新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制度在其奠基时期,当新民主主义社会通过“一化三改”(注19)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就触发了产权变革、产权转移、产权配置的原始资本需求。当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阶段后,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乃至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此过程中,产权运营、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等现代金融需求得以充分孕育并不断涌流。随之,产权交易这种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战略资源同时也成为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战略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手段;并且,其作为金融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手段的特质与地位也日益显现出来。

于是,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回望过去,视野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可以这样描述:它源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取道现代金融一般规律、融入改革开放历史进程、追随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俨然以新生事物的成长状态一路走来,踏过坎坷,沐风栉雨,铿锵有声。

作为前述两篇的续篇,第三篇拟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这个命题,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金融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金融工作的部署,探讨如何把握产权交易的资源配置属性;换言之,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属性如何”这个重大现实问题。

1.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要素资源配置: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笔者理解,经济体制改革的上述两个重点及其五个目的里面,蕴含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作为要素资源配置的属性和取向。

一是,产权交易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从服务于以下“六个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是,完善产权制度必然要求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既包括在宏观领域完善股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交易制度,也包括在微观领域完善产权交易场所、交易设施、交易流程、交易方法。

三是,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必然要求产权交易以生产要素配置为重点向全要素配置拓展。包括对于人力资源、土地资源、资本资源、科技资源、现代企业制度资源的配置,都应当进一步引入市场化配置机制。

四是,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五个目的,指向精准同时又是相互关联有机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其中,产权有效激励是基础,要素自由流动是布局,价格反应灵活是关键,竞争公平有序是保障,企业优胜劣汰是常态。

五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必须关注关键领域。即,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六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也要兼顾相关领域。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金融资源配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论述     

2017年7 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党和国家金融工作四大原则,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三项重点任务。其中有关“金融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论述,是把握产权交易属性的基本遵循。

关于金融资源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关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要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

关于以市场为导向进行金融资源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关于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关于金融资源配置的监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

关于金融资源配置的安全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金融工作四大原则中,多次使用“金融资源”这个概念,反复强调“金融资源配置”相关理念,赋予“金融资源”概念和“金融资源配置”理念以鲜明的当代内涵、全球定位、中国特色。这既表明金融资源的战略性质和意义,又蕴含产权交易从属金融资源的功能定位。

3.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战略资源配置: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重大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党和国家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其中关于建设金融及资本市场体系的部署,赋予产权交易以战略资源的取向和定位。

第一,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本市场。 2015年 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这个重大概念。在理论上,将社会主义国家的、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对接起来,彰显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性质。在实践上,将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统筹于资本市场布局之中,共同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其中,“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这段论述界定了产权交易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体功能,即“市场化配置国有企业资产、实现资本形态转换”的功能。围绕《意见》的上述精神,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郝鹏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就中国产权协会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了指示:“在相当长一个时期,产权交易清晰化、透明化,公正公平,通过交易市场体现国有产权的价值是非常必要的。产权协会要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做好。”在这里,郝鹏书记基于国务院特设机构的基本职能,并着眼于监管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进行转变,既阐释了国有产权交易面向资本市场的价值取向和取位,也指出了中国产权协会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推进产权交易“清晰化、透明化,公正公平”。

第二,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实体经济。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要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管道。”此后不久,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17.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到100%左右。”

第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普惠金融。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李克强总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明确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第四,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统筹协调监管。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便是加强统筹协调监管的重大举措。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始履行职能。据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发布的新闻称,其主要职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第五,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全球金融治理。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负责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上指出,金砖国家要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国际经济金融机构等框架内协调和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指出:“我们决心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提高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指出:“国际金融危机也不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产物,而是金融资本过度逐利、金融监管严重缺失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倡导全球金融治理,彰显金融治理的中国理念,同时为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全球金融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南。

4.解析金融资源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若干原理

传统经济学、金融学往往将资本或资金简单地视为一种生产要素。历经亚洲金融风潮、美国次贷风波引发的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挑战,传统金融观的影响力渐次淡出,且逐步让位给金融资源学说。而就金融资源学说的研究与应用的深度和力度来说,我国理论界学术界独树一帜、领先全球。其核心观点如下:

――金融是资源,是稀缺资源;是一个国家或一个经济体最基本的战略性资源和社会资源。

――金融资源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础性资源,即,广义的货币资产或资金。第二层次为实体中间性资源,即,金融组织体系、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体系。第三层次为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即,金融体系作为金融资源总体在一个经济体中发挥的整体性功能。

――金融资源具有二重性,从其自然属性上看,是一种稀缺的社会性战略性资源,这种一般属性使得金融资源自动进入可持续发展函数之中; 从社会属性来看,它又是一种可以对其他所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具有配置功能的资源;它既是资源配置的对象同时又是资源配置的手段。

――金融资源的开发应当纳入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的巨大系统之中,必须遵循协调运行的规律,以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金融与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为标准。这种特殊属性使金融资源构成了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即金融生态环境。(注20)

借助金融资源学说中“三个层次”、“两重属性”等核心观点,可以断言产权交易具备金融资源的基本属性,也可以确认产权交易在总体上属于“实体中间性资源”和“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以此为前提,还可以从四个维度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这个问题。

第一维度——产权交易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的总体特征。

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包括以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的在内的国有经济,始终起着主导作用。由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核心是对经济社会秩序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做出明确规定,即所有制。所有制的核心则是产权。产权交易的总根源在于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又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密不可分的。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重申“两个没有变” (我国仍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强调“三个牢牢”(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为将“两个没有变” “三个牢牢”转化为产权交易领域的实践,首先,产权交易必须继续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其次,产权交易应当更加致力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重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再次,产权交易可以继续向民营企业延伸;助力民营企业配置好所占有的我国40%的资源,创造60%以上GDP,贡献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80%以上的就业岗位(注21)。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应兼顾林林总总、方方面面的利益主体,促进各类资源跨所有制、跨产业行业、跨经济组织大规模流通运动,并趋向于所谓“帕累托最优”式的有效配置。

第二维度——产权交易将人民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信用载体和价值符号。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的国家特征。

人民币是我国的主权货币。中央政府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做出货币总体战略和规划。人民银行从专业角度实行货币发行和管理。尽管目前人民币还不是通用的国际结算货币,但正在逐步走向国际,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国际结算货币。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语境中的货币指的是主权货币。通常来讲,任意一宗产权交易项目,无论是权益交易项目,还是实物交易项目,在其整个运作过程中都要匹配相应的货币(资金)流;价码用货币币值来表示,价格受货币市场影响,价值与货币资本挂钩;产权交易活动中的估价议价、讨价还价、竞价定价,关联并体现着货币资本流通规则。《资本论》中说,货币资本是工业化时代企业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待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由信息技术主导的产权交易模式出现之后,便进一步促进了货币资本与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的循环过程和质量,使其在企业全生命周期中充当着"血脉"和"内生动力"的角色。

第三维度——产权交易创新价值在于为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这是包括产权交易在内的所有金融工具和金融要素回归本源的时代特征。

创新是现代企业生存成长的动力之源。企业创新理论的鼻祖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去。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所在,也是产权交易创新价值目标所在。企业创新为产权交易提供资源,产权交易为企业创新加注血脉。产权交易本身就是企业创新的必备要素和应有之义。本文仅就五大生产要素之一——现代企业制度配置而论:国营企业制度向国有企业制度转变,突破口选在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由此催生了国营企业经营权转让(含企业经营权承包)。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条件为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它同时也成为广泛兴起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必要条件。而股权分置、股权托管、增资扩股等产权交易的主体业务,则无不与国有企业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息息相关。纵观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企业史,就是一部赖有产权交易参与企业成长的创业史、创造史、创新史。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产权交易充分体现了要素资源配置的属性和功能。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在国有企业实行"三去一降一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股权、债权和实物资产进场交易宗数、成交数和交易额等大幅增加,产权交易市场空前活跃的主要原因。

第四维度——产权交易专注于实体经济的跨时空价值交易。这是产权交易联动要素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乃至战略资源的业态特征。

产权交易通常把实物形态的资产、企业整体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作为交易标的物。在交易过程中对于标的物不作标准化拆分,不在单位时间段进行重复炒作。交易的流程主要是政策答询、信息披露、组织交易、产权鉴证、资金结算、标的交割、股权登记等。因此通过产权交易实现的跨时空价值,是资产和权益的实有价值,而不是虚拟价值。这是产权交易同证券交易的主要区别。产权交易对于交易结果的鉴证,相当于跨时空价值交易的凭证。这种跨时空的实有价值交易,既突破了单个资本积累、积聚的时空局限,又转换了实体经济资源的价值形态,引导资本源源注入国民经济发展所急需的领域或薄弱环节。可以说,在保持资本流动性的同时又能抑制因重复炒作产生泡沫,是产权交易相对于证券交易的一种特质和优势。“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铁路的程度,那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办成了。”( 22)马克思当年作出的这个精辟论断,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适用于证券交易的资源配置功能,更适用于产权交易的资源配置功能。

5.解构产权交易行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具体实践

产权交易行业是以从事产权交易的场所为主体,聚拢具有产权交易需求的当事企业或经济组织参与的类金融服务行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关于资本市场建设、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关于社会组织改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举措,为产权交易行业注入了新动能,使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当中,有相当部分已经并且正在被产权交易行业的具体实践所诠释。而解构产权交易行业当前诸多具体实践,则足以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要素资源配置、金融资源配置、社会资源配置,乃至战略资源配置;足以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兼具多重资源属性;足以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是市场与政府联手配置多重资源的必要方式和手段。

具体实践看点之一———从产权交易行业所从事的业务及其体量来看资源配置。

进入全国产权交易行业经营范围的业务有12类,即,产股权交易、实物资产交易、诉讼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环境权益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技术产权交易、企业增资融资服务、文化产权交易、林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

据中国产权协会秘书处统计,2012 年至 2016 年的5年间,上述12 类产权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额为18.09 万亿元。其中, 201612类业务交易额合计7.92万亿元,成交宗数132.95万宗。与2015年度总交易额3.76万亿元相比,2016年总交易额增长4.16万亿元,年增幅110 %;成交项目宗数与2015年84万宗相比,增加48.95万宗,年增幅58.27%。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完成国有资产交易金额2057 亿元,同比增长 82.6%。其中 94%的转让项目实现了保值增值,增值额达 328 亿元,增值率超过 15%。通过转让亏损企业股权实现减亏 32.3 亿元。

产权交易行业在为企业筹集资本提供服务方面崭露头角,在服务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去杠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资本金融市场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具体实践看点之二———从产权交易行业经营案例所体现的服务特色来看资源配置。

中国产权协会先后于 2011 2013 年组织产权交易行业开展了两次经营案例评选活动。它对于反映产权交易行业经营状况、总结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经验、提升产权交易行业建设水平,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  

在前两次案例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中国产权协会将2007年第三次案例评选活动冠名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明确其主题为“增资业务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的在于通过发掘、提炼增资案例,总结交流增资业务经验,加强产权交易功能创新,增强产权交易的增资融资功能;促进产权交易行业服务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次案例评选活动评定并授奖10 个最具影响力增资案例和20 个典型增资案例。每一个获奖案例所展现的增资题材,对于当事企业来说就是一宗资本投资经营项目,对于产权交易场所来说就是一单资源配置业务。因此,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第三次典型案例评选结果,集中体现了产权交易行业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取向和行为特征。上述获奖的30个经营案例与产业(行业或企业)的对应情况如下:7个案例来自能源和制造业,6个案例来自金融和类金融业,5个案例来自科技与信息业,5个案例来自物流电商消费业,4个案例来自基建(房、地、路、桥、功能园区)开发业,2个案例来自文化企业,1个案例来自民营(制造)企业。

上述获奖案例表明,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引领下,在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的支持下,产权交易行业蓬勃发展。产权交易行业紧紧把握历史机遇,积极为国有企业“三去一降一补”、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并购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组合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服务,强化融资功能,大力拓展增资业务并取得扎实成效。

具体实践看点之三———从产权交易行业的执业和从业阵容来看资源配置。

为了满足产权交易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需要,中国产权协会引导产权交易行业,面向市场主体大力发展会员队伍,扩大执业和从业阵容。聚拢了行业资源,完善了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主体结构和服务体系,同时将各类市场主体纳入社会组织综合治理体系,为加强行业自律、落实风险防控举措、推动市场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响应国务院国资委资本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组建了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分会。该分会吸收中央和地方资本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 60 多家企业加入。

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产权交易市场会员管理的要求,组建了市场服务专业分会。该分会有从事产权经纪、评估、法律、财务等与产权交易业务相关的40多个服务主体加入。

根据国资委有关部门的建议正在筹建董事分会。此举关乎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拟将搭建一个中国特色法人治理理论和制度的研究平台,建立一支中国特色的职业化、国际化的董事队伍,通过引进和完善董事制度促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综上,中国产权协会会员队伍由2011年初成立时的66家,到2017年10月增加至260家。其中,协会本部会员总数达到 150 家。

    具体实践看点之四——从产权交易行业的支撑体系来看资源配置。

产权交易行业的支撑体系是资源配置手段的具体体现。围绕《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行业支撑体系建设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理论体系建设——开展《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特质属性、功能定位与支撑体系实证研究》,40 家产权交易机构参与课题研究。完成了10个子课题、2个分课题和1个总报告,2007年底结题。

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国有企业增资信息发布格式文本》,起草了《关于企业增资业务行业规范和收费标准》、《协 会行业信用承诺公约》。

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国资委授权,经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和专家委员会评定,15 家产权交易机构获得 3A 资质,8 家机构获得 2A 资质。

信息体系建设——启动“全国产权交易行业信息 化综合服务平台”,并与数十家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数据对接。

服务体系建设——吸收从事产权经纪、评估、法务、投顾等11个大类的市场服务主体加入市场服务专业分会,以更好地配合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市场服务。

具体实践看点之五——从产权交易行业的区域性功能来看资源配置。    

目前,中国产权协会本部会员分布在全国73个大中城市,注册地覆盖34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产权交易机构的这种布局与所在各个区域综合资源禀赋有关,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关。由此导致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在资源配置功能作用的发挥上,既有统一性和整体性,又有多样性和层次性,兼有区域性。所谓兼有区域性,即是说,产权交易行业在从事跨区域、跨自然禀赋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在为属地资源配置服务。

首先,产权交易行业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经过历时3年的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国有产权交易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个主要板块(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之一。国有产权交易的3大类重要数据——项目挂牌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结果信息接入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中,通过“全国产权交易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产权交易机构达31家,导入交易业务系统10余个。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流程、专家库、投资人库等资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相关方所共享,呈现出了公共资源配置与国有产权交易同步优化的新局面。

其次,产权交易行业增强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于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和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其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对市场参与者进行自律管理,保障市场规范稳定运行。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此类运营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或整合为1家。目前,已经有8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主导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

再次,产权交易行业增强了是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的功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定位于为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与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有所不同的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数量及层级的设计、设置向微观倾斜,全国范围各县(市)行政区划中多有布设该运营机构的先例。中共十九大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将使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渐成规模。在传统产权交易机构框架下打造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为产权交易行业的亲农、为农、支农、惠农善举;此举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的有力印证、创新演绎、生动诠释等,此处自不待言。截至2017年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中兼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机构职能并开展业务的,计有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