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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招租公告

标的名称 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CQJY-2022-ZX026 挂牌价格 1730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6-17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6-30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招租公告

CQJY-2022-ZX026

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竞价)标的概况

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北临城里街,南临南隅街,西临北海路,东临天水路。使用权面积15088.21平方米,共地下一层,层高4.8米。挂牌(竞价)起始价1730万元。竞租保证金100万元

二、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请,详情见网站“公告通知”项目交易公告底端《昌邑市昌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一层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请后,请于2022年6月3017时前交纳竞租保证金100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13153658887

五、网上牌(竞价)时间

网上竞价时间为2022年7月1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六、其他说明

1、自签订《商铺租赁协议》之日起,承租方与出租方交接完成后享有6个月时间的装修期。装修内容为商业街全部区域、地面出入口及安全门,装修期免租金。

2、承租方租金为一年度一付,承租方须于每个年度租赁权开始日前30日内将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一个承租年度免租金,第二个承租年度租金为伍拾万元,第三个承租年度至第六个承租年度租金为每年贰佰万元,第七个承租年度至第十个承租年度租金为每年贰佰贰拾万元。如成交金额高于起始价成交,则高于部分平均到第二至第十个承租年度内交纳。

3、免租金装修期及第一承租年度免租金,仅为减免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4、租赁期内,如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歇业的,出租方根据当次疫情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承租方租金进行减免。

5、承租方须交纳50万元租赁保证金,此保证金分两次交纳:租赁协议签订日交纳20万元,开业前7个工作日内交纳30万元。租赁协议到期后,承租方在未欠交租金、欠交相关费用或无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

6、挂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对商业街进行装修应当将详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不得破坏地下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设施、设备、管线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未按出租方书面同意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立即停止装修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后果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7、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地下商业街及设施、设备等的维护保养,确保地下商业街的正常使用和经营,相关维护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电费、水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事项声明:

1)承租方应按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质检要求对地下商业街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负责办理地下商业街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等许可证及其他经营所需手续,并购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保险。

3)负责对地下商业街进行经营管理,相关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非法活动。

4)在租赁期内(含装修期),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运营,并自行承担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同时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对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维保要求承担对地下人防工程所有设施设备及工程本身以及物业本身的日常管理维护责任,保证地下人防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并完全符合国家及人防中心或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维保义务,或未能保证人防工程、设施等正常使用,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改正,并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直至解除合同,出租方在通知承租方整改而承租方未按期整改完毕或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缮维保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严格按照人防中心、消防部门的要求对人防工程进行管理,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因检查产生的整改、罚款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6)承担租赁期间地下商业街产生的所有费用。

7)承租方与租赁商铺经营者签订合同,租金、押金、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管理使用。

8)承租方对外招商产生的所有纠纷、信访问题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9)因战争等特殊情况需使用人防工程的情况下承租方无条件停止使用。

10)承租方对外招商,有义务监督各商铺使用人严格按照出租方或相关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使用、装修商铺,未经出租方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拆改商铺设施、设备等,承租方应当制定商铺承租人租赁手册,明确承租人的装修、使用守则并报出租方审定同意,因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怠于履行本条约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等,均由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11)承租方对外进行招商,应当与各商铺使用人统一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12)原有租赁商户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承诺给予优先承租权。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产权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其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到实地查验,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七、公告媒体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电话: 0536-8880502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