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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CQJY-2022-0000018 挂牌价格 2052.24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22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9-02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CQJY-2022-0000018

项目名称: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

三、标的房屋内容: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建筑面积19805平方米)及综合服务楼(除洗衣房外,建筑面积3622平方米),两处房地产出租时包含楼内现有设备。八年租赁权挂牌(竞价)起始价2052.24万元,竞拍保证金 300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老人养护、托老服务业务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中业务范围具有老人养护、托老服务业务,标的房屋租赁使用权仅用于养老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4.意向承租方具有履行本项目的养老专业技术力量和养老专业管理人员队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注:本次挂牌(竞价)项目出租为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得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否则将视为扰乱交易市场,承租方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挂牌(竞价)活动无效。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2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所属院内老年楼及综合服务楼八年租赁权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2年9月2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1日2日(每天上午9:00-11:00),地点:标的房屋所在地。联系电话:18906366517崔主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2年9月5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房屋租赁期为八年,每两年为一个档期,后续三个档期租赁价款由出租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租赁价款不得低于首个档期(第一、二年度)成交价。剩余档期租赁价款于每个年度前10日内一次性付清。

2、摘牌(竞价)成交,承租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赁价款、八年租赁权租赁价款1.8%的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首个档期(第一、二年)内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用于房屋设施改造、装修以及内部配套设施更新等。上述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到期投入不足或未按出租方要求投入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终止合同。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房屋不得改变养老用途。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经营管理,依法从事老年人的护理、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不得超出养老机构的经营范围。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自行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办理养老服务备案登记等),不得借用出租方或第三方名义(名称)开展经营。

6、房屋租赁使用期内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若承租方擅自转租或者分租的,出租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所缴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与出租方共用一个消防中控室,其中消防设施维保费、消防设施功能检测费、智慧消防云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消防控制柜联网信息传输费、消防集群对讲机联网费及中控室消防人员值班工资(含福利等),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按50%承担。中控室按使用面积依承租方租赁价格计算房租,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按50%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独立承担租赁使用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维护、水电气消耗、人员聘用等相关费用,并独立承担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劳务纠纷、服务纠纷、债权、债务等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妥善安置在住老人和现有工作人员,分别与现在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签订住养协议和劳动合同。此前已入住老人除因护理等级调整或本人其他原因,一年内不得提高收费价格,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一年后收费价格发生变化的,承租方要耐心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现有工作人员除个人原因外,一年内不得辞退,不得无故降低薪酬待遇。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经营过程中对运营场所的财产、人身安全负责。运营场所要符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等有关要求。承租方负责符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及养老设施等的维修维护,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及运营过程的升级改造,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养老公寓基本结构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装饰改造并保证其安全性,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形成书面备案材料。所有改造费用均自行承担。承租方擅自改造的,必须自行恢复。造成违法查处的,所有处罚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爱护租赁使用期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并承担维护费用。出租方提供的用房及内部服务设施经由双方现场核定,移交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方每年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如有人为损坏、流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期满,上述所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完整移交。

13、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经理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2289号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