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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挂牌(竞价)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CQJY-2022-0000025 挂牌价格 48.5785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0-24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2-11-04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挂牌(竞价)公告

 

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2-0000025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

三、标的资产内容:

1号标的(幸福街78号办公楼101、102、105、110房间):建筑面积:138.95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2.5662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2号标的(幸福街78号办公楼二层):建筑面积:431.4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7.9671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3号标的(幸福街78号办公楼308-313房间):建筑面积:195.17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3.6042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4号标的(幸福街78号办公楼404-413房间):建筑面积:313.28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5.7858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5号标的(幸福街78号办公楼五层),建筑面积:431.4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7.9671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6号标的(幸福街78号锅炉房):建筑面积:102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2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7号标的(幸福街270号沿街房):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2.004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8号标的(北宫西街办公楼):建筑面积:968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58.5447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9号标的(东风街办公楼7层):建筑面积:324.63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4.0241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10号标的(东风街办公楼10、11层):建筑面积:649.26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28.0482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11号标的(东风街办公楼13层):建筑面积:324.63平方米,三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4.0241万元,竞拍保证金0.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幸福街78号办公楼等四处房产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2年11月4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3日、4日,地点:标的房屋所在地。自行查勘。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00-9:10,2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10-9:20,3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20-9:30,4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30-9:40,5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40-9:50,6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9:50-10:00,7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10:00-10:10,8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10:10-10:20,9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10:20-10:30,10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10:30-10:40,11号标的:2022年117日上午10:40-10:5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其营业执照证载的经营范围使用所承租房屋。

2、承租方须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赁权价款、三年租赁权价款3.5%的交易费用。

3、挂牌(竞价)成交,原承租方如未竞得该标的租赁权,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部清场完毕。

4、租用的房屋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管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执行合同期间,严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若因出租方规划建设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据实结清房租。

6、执行合同期间,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产权单位追偿。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2289号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