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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郚山镇处置沙石料一宗(第二次)交易公告

安丘市郚山镇处置沙石料一宗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AQ-2023-0027

二、项目名称: 安丘市郚山镇处置沙石料一宗

三、标的资产内容:

安丘市郚山镇处置沙石料一宗[第一部分位于安丘市金鸿大道北侧200米、欧力菲德(山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侧;第二部分位于安丘市青柘路东侧、亭子村东800米。两部分合计为151083.5立方米,约合226625.25吨(数据来源于安丘市郚山镇沙石料现状测量技术总结)],挂牌(竞价)出让底价604.3340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57日至2024517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安丘市郚山镇处置沙石料一宗(第二次)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51715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516日、517  每天上午9点  集合地点: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650272258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520日上午0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其成份及数量(数量为测绘报告预估值,实际数量可能与预估值存有误差,受让方的报价不因此误差而改变)不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到现场勘查,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对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请竞价时斟酌出价。

2、摘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产权交易机构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费用;(2)资源税(意向受让方需提前到税务部门了解核算)由受让方缴纳。受让方需携成交通知书到安丘市税务大厅缴纳资源税。(3)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两日内至财政部门领取非税缴款码,通过山东非税统缴平台或非税代收银行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并将清运保证金(10万元)缴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完毕所有费用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及郚山镇人民政府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无故逾期,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

3、签订合同后,受让方应及时与郚山镇人民政府交接资产。受让方自行负责运输道路的联系,交接资产时须提供运输车辆数量、车牌及路线等信息。其他清运事项由受让方与郚山镇人民政府协商决定。

4、清运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涉及的手续及税费、因装载、运输、车辆维修、道路的修建及养护、人身伤害等原因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到的包括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噪音、扬尘、民事协调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

5、清运全过程,受让方须接受郚山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监督及管理,受让方应按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毕并恢复场地原貌(若因外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完工,经郚山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时延长清运时间),无故逾期将扣除清运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已交款项概不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6、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等原因,出让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扣除结算款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7、清运保证金由郚山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在按要求清运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联系电话: 产权交易机构 赵先生 0536-8880502/1766717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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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