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88号C区3号楼3号抵债房产项目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6-ZX002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88号C区3号楼3号抵债房产
三、标的资产内容
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88号C区3号楼3号抵债房产,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490.38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商住/商业,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2)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03007号,挂牌(竞价)出让底价314.66万元,保证金金额为9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wfcqjy.com/)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88号C区3号楼3号抵债房产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月20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联系人:自公示之日起 联系电话:18661897366杨经理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6年1月21日上午09:3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要求:
1、出让资产系抵债资产,出让方按标的资产出让时的现状进行交易,产权交易机构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对标的进行勘察和全面了解,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瑕疵,并自愿承担买受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出让方不对资产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基于调查结果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责任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法人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2)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交付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视为违约,将取消受让方资格,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竞价成交后20日内将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全部划转给出让方。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要求追加赔偿。
4、出让方以资产的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清场事宜。过户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持有抵债资产期间可能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与资产相关的任何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等以及后续清场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后果及其他与资产相关的全部纠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5、出让方不负责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可在法定期限内协助提供委托方相关证明材料。
6、出让方对标的资产能否最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至相关部门,就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条件、政策限制等事宜进行全面咨询、核实与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标的物过户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及不确定性。
7、若标的资产有产权证书的,则其最终权属面积、界址等信息以过户完成后登记机关向受让方核发的最新权属证书记载为准;若标的资产无产权证书的,则以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如裁定书)中载明的资产范围、状况为准进行交付。标的物在交付前如有损毁、灭失等情形,出让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置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8、产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由相应主体各自依法承担(潍坊银行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产生的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标的资产历史欠税(如有)以及过户期间产生的需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前自行咨询税务部门。
9、以下四条(1)(2)(3)(4)为出让方潍坊银行风险提示摘抄:
(1)委托方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9)鲁0282执629号执行裁定书项下资产状况为准(该资产的产权已转移过户至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名下)委托处置,对资产的瑕疵(灭失等)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物的清场及产权转移:①委托方以抵债资产的现状进行处置,尚未清场的委托方不负责清场。后续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持有抵债资产期间可能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与资产相关的任何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等以及后续清场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后果及其他与资产相关的全部纠纷等)均由竞买人自行解决。②委托方不负责办理处置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在法定期限内可协助提供委托方相关证明材料);③对处置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转移至竞得人名下不做任何承诺,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处置标的物如有产权证书的以过户至竞得人名下登记机关颁发的证书记载数据为准;标的无产权证书的以法院裁定书载明的资产为准,如有灭失的委托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置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处置标的物的相关税费:由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名下产权转移过户至竞买人名下所产生的税款按规定各自缴纳(潍坊银行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产生的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标的资产历史欠税(如有)以及过户期间产生的需由买方缴纳的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税款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税务部门咨询确认。
(4)特别提示: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该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并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了解该挂牌标的及自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挂牌标的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②竞买人须承诺:竞买人如因标的的瑕疵引起与潍坊银行的诉讼纠纷,竞买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536-8880502 15866192777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