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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新的历史使命和发展蓝图

二十多年来,国资体系的运转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过程中,产权市场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并致力于承接为国有资本形成、运营、监管服务的重任。从国退民进的改革大潮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从定向协议转让到“MBO”公开进场;从淘汰落后产能,国资“转、调、创”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路探索创新,从功能单一的国资退出通道,逐步服务于国资流转、资本对接、社会监督等国资运营监管的各个领域。规范是产权市场的生存之本,共赢是产权市场的发展之要,创新是产权市场的能量之源。 产权市场已成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市场化的重要平台和阳光大道,随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出台,产权市场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基础性资本市场的作用,承接国资资本市场优化配置的重任。   

一、新制度、新使命,产权市场要推陈革新共赢发展   

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背景下,32号令的出台过程及其在“1+N”政策中拥有重要地位。32号令关于加强国资监管和防范国资流失的两大核心目的,在监管范围、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是对过去国企改革经验的总结,也是对过去国企改革系列政策的总结完善,同时,32号令对产权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产权市场应当成为资本市场的主流。32号令体现了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国资监管思路转变,以及对于管资本的相关要求,32号令要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因此,产权市场应从强化国资监管为目的的交易市场向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主流资本市场转变,助力国资国企改革改制的深化。   

(二)产权市场应有跨区域合作与整合的大格局。资本的本质决定了资本必然是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产权市场的核心,应通过联合、协作、重组,打破区域分割,形成跨区域甚至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的格局。特别是产权交易机构本身必须首先自己要市场化,这是建立统一大市场的先决条件。按照资本市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国家经济区域发展现状,综合考虑未来的全国市场布局,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本集聚能力、市场辐射力、服务水平等因素,产权交易机构之间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联合和重组,通过跨区域的股权及业务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统一市场平台,共赢发展。   (三)产权市场应当重构信息化体系。产权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建设,没有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产权市场也就丧失了生存的基础。产权交易机构已经在信息化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各交易机构之间在信息披露、投资人异地参与、资金结算以及交易监管等方面离全面互联互通还有很大差距,产权交易机构要以开放的心态,一切以有利于提高产权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投资人参与,有利于资本流动,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和便利程度为目的重构信息化体系。   

二、战略布局、持续发展,产权市场开启发展新蓝图   

32号令明确了产权市场在国企改革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要求国有企业的增资扩股和资产转让行为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进一步拓宽了产权市场的作业边界,为产权市场注入了资本市场业务内容,赋予了产权交易行业新的使命,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2号令将促成产权市场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将全面推动产权市场向基础性、综合性资本市场转变,开启产权市场发展史上的新蓝图。   

(一)产权市场将是基于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非标准化、区域性、基础性资本市场。利用强大的平台影响力,建立资本与产业的链接,服务于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利用强大的市场效应,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投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囊括产(股)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益类资源,为非标准的权益类产权的高效、有序流转提供服务;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二)产权市场将是服务于资源、要素高效转化、促进要素活力迸发的要素市场。按照“整合资源、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和“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业务管理系统、统一进场交易目录、统一市场交易规则、统一市场监督管理”的原则,整合分散的资源、资金、管理、技术、信息等专业要素市场,将农村产权、环境产权、海洋产权、体育产权、碳排放等要素资源导入,推动要素向资本高效转化,促进要素活力迸发。   

(三)产权市场将是服务于公共资源规范流转、阳光配置的阳光政务平台。在现有企业国有产权、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文化资产、涉讼资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平台的基础上,实现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公共产品等“三公”资产公开、透明、规范流动与阳光配置,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四)产权市场将是服务于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国资有效监管的国资服务平台。在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背景下,为国有资产形成、运营、流转提供全流程的阳光服务,成为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的抓手和对地市国资监管机构实施纵向指导的平台。通过国资服务平台的搭建,充分发挥市场在国资形成、运营和流转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实现监管机构从国企监管到国资监管的转变,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中承担更大的责任。   

三、大格局、大平台、新生态,产权市场的转型发展必经之路   

(一)创建“平台+投行”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点,国企增资扩股为“平台+投行”模式提供了有利机遇,在投融资服务方面推动国企股权多元化、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顺势兴起,为产权市场提供了大展拳脚的好时机。以投行业务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再造,配套理论研究,业务模式,制度建设和利益分配机制。调研银行、证券等机构的投行业务开展情况,形成具有产权市场特色的“平台+投行”业务模式。交易平台对投行队伍建设是发展“平台+投行”理念的业务基础,培养既有产权人精神又具有投融资业务水平的队伍,在扎根产权市场基础上培养金融业务人才,支撑“平台+投行”理念及业务模式拓展。   

(二)建设跨区域合作的大市场平台。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指导,结合产权市场区域性发展的现状和周边产权交易机构的发展情况,研究扩区域市场平台的建设思路,形成“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系统”的跨区域市场平台。综合考虑未来的全国市场布局,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本集聚能力、市场辐射力、服务水平等因素,产权交易机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自身建设上,在为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服务的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增资的业务模式,积累经验,逐步形成有资本聚集和市场辐射能力的跨区域市场平台。   

(三)创新信息化体系,构建信息引领业务发展新模式。现在产权市场信息化的硬件环境投入有限、信息孤岛问题始终存在、企业管理信息化尚未启动、信息化建设思想被动,信息化的软硬件体系建设与产权市场的快速发展势头不匹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影响了产权市场资本化的进程。因此,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定位,应实现信息技术由支撑与服务到引领与创新的转变,要学习其他兄弟机构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积极研究交易规则、预判新技术发展方向、推进事务处理向移动端发展,以技术手段引领业务发展。   

(四)完善国资服务体系,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政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关键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公共资源整合建设的目的是建设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市场体系,产权交易机构作为服务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一是有利于按市场经济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有利于管办分离,政企、政事分开,从根本上实现监管职能与市场职能分开;三是有利于政府事业单位改革,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我省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四是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畅通和保持市场发展活力、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的体制需要。产权市场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业务提供服务,帮助国有资产进而有为,退而有序;为国有资产运营搭建高效的投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国有经济提升整体素质;为国有资产提供功能定位与效率优化,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核心竞争力。   

(五)建设市场化、信息化的生态体系,打造产权生态圈。传统商业模式已不再是简单的盈利模式,服务与创新常主导着未来的生存与竞争力。产权市场打造全面服务平台,让人们习惯并依赖平台生存,形成新经济社会生态及价值成长空间。在操作产权交易业务的基础上,利用自身平台优势,产权市场聚集了数量巨大的各类投资机构、企业集团、专业机构等会员单位资源,加上各分支机构和国内各产权交易机构的配合协作,共同组成广泛而强大的营销网络,实现了资金流、信息流、资源流向产权市场平台聚集,通过渠道营销形成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金融部门等各机构全面合作的大局面。在产权平台上整合各要素资源,创造新经济生态,打造产品、服务、场景一体化的产权生态圈。利用产权生态圈聚集的资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流转平台,对国有企业提供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投融资服务,借助产权市场在信息集散、资源集聚、资本集中、服务集成、成本集约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并积极利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业务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建立服务于企业融资的“一站式”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