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东风东街201号附楼房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6-ZX119
二、项目名称:奎文区东风东街201号附楼房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奎文区东风东街201号附楼房产三年使用权(共两层,建筑面积合计360㎡),出租底价合计18.6万元(6.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根据租赁区域的位置及其周边业态的分布,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应用于适合标的资产运营相关业态,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电话咨询。
3、因本次出租房产靠近居民区,意向承租方不得从事:危化品(危化品存储、化工实验、油漆 / 酒精大量仓储等)、生产加工、住宿(宾馆、民宿、公寓、员工集体宿舍等)、经营性餐饮(明火、电磁(非明火)设备餐饮后厨爆炒、重油排烟饭店、会所等)、娱乐场所(KTV、酒吧、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医疗类(医疗类:诊所、医美手术室、小型医院等)等法律法规禁止在办公楼宇开展的经营活动。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9月2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10时项目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8660608695 张女士
七、竞价时间
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4、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四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5、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全部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赁费,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开展装修、改造、增设附属设施等施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实施任何装修改造作业。全部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材料、监理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全额承担。
承租方开展装修施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建筑、消防、规划、市容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禁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梁柱、墙体、屋面等核心建筑构件;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管线、消防设施;严禁违法搭建、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原有规划用途。若承租方未经许可施工、违规装修、违法搭建,由此产生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纠纷、安全事故、各类经济赔偿及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给出租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内投入的全部装修、改造、装饰、固定附属设施(含固定安装的吊顶、隔墙、橱柜、水电改造、固定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就该部分装修改造主张任何补偿、折价或者返还费用。承租方应当于合同解除或租赁终止当日,完整向出租方移交该租赁标的全部装修改造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竣工验收资料、消防验收/备案资料等全套档案材料。承租方拆除可移动、可拆卸的独立家具设备时,不得对房屋主体、原有固定装修造成损毁;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赔偿。
8、经营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9、经营期内,承租方须依法依规经营,如有违反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10、经营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有损坏或故障时承租方进行维修或更换。
11、承租方须交纳2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标的资产并结清一切应付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2、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3、若因政府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政府及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包括承租方新增加设施),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无息清算,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所有涉及的相关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租赁双方损失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8865277 13706460221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奎文区东风东街201号附楼房产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